财政部、税务总局9月1日对外发布公告,明确自9月1日起,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,应按照20%税率缴纳个税。这意味着自1994年以来实施了30多年的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、红利免征个税优惠政策,正式退出历史舞台。(新华社、第一财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