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广网:违规减持“罚酒三杯”之外 能不能增加点“疼痛感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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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公司大股东、董监高作为“关键少数”,在公司经营发展、治理运营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,本应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,自觉规范减持行为。但在现实中,超比例减持、未披露减持等违规减持案例仍然屡见不鲜。
而很多违规减持者在减持股份“落袋为安”之后,受到的“监管措施”仅仅是一纸“监管函”、“警示函”,自己的“钱袋子”却丝毫不受影响。不疼不痒的“罚酒三杯”,诸多中小投资者认为违规成本太低。
而很多违规减持者在减持股份“落袋为安”之后,受到的“监管措施”仅仅是一纸“监管函”、“警示函”,自己的“钱袋子”却丝毫不受影响。不疼不痒的“罚酒三杯”,诸多中小投资者认为违规成本太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