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审议通过《关于不提前赎回“长信转债”的议案》
公司的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期间,连续三十个交
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“长信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
(6.15 元/股)的 130%(8.00 元/股),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已触发
“长信转债”的赎回条款。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,董事会决
定本次不行使“长信转债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