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股票分红和融资全是统一规定,如何解决这个问题?
我觉得如果在利润分配上引入:派息和派股选择权就更好。
比如,规定利润的一半左右拿出来派息,规定分配预案前20天的加权平均价,按那个价格约定,比如某只银行股每股净利润1.4元,分配方案为:10股派7元(或按约定价派股),如果约定的股票价格是10元,某股东有10000股,他可以选择是得7000元,还是得700股。这样既解决利润问题,又解决了公司资金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