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资委:央企不得减持其控股上市公司股票
时间:2015年07月08日 11:57:14 中财网
 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,国资委高度重视,为维护市场稳定,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,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,国资委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作负责任的股东,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,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。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,努力维护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