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0日,经国务院同意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。下一步,证监会将加强与各地区、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,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,稳妥推动试点工作。

具体来看,《若干意见》对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作了系统制度安排,主要内容包括:
一是明确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;
二是推出存托凭证这一新的证券品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