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说个股,不做宣传,只是记录下自己投资过程中的点滴体会,股票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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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·向特定对象推介·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,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,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。

第二十二条 ·禁止的推介行为·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,禁止以下行为:
(一)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;
(二)推介材料虚假记载、误